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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年终福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1-05    字体:[增加 减小]    打印本文    打印网页   

  为了关心慰问生病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,做好本年度教职工年终福利工作,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工作人员福利费管理暂行规定》(校人字200018)和《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工作人员福利费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》(校人字2001136)规定,安排如下:

  一、经费来源

  教职工年终福利所需经费从学校职工福利费中列支。

  慰问生病职工、生活困难职工最高标准不超过300元。

  二、办理流程

  (一)各单位慰问对象为本单位在职期间生病或生活困难职工,慰问名单经研究确定后公示;

  (二)公示无异议,单位填写《2015年年终慰问明细表》,领导、经办人签名盖公章,连同电子版交到人事处;

  (三)人事处汇总后,交给财务发放;

  (四)各单位于2016120日前完成本项工作。

    (五)学院由各系负责组织、确定本单位申报对象,并由系负责人在明细表上签字后,于1月11日前提交至学院党办;学院将汇总后公示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
  联系方式:人事处职工科 卢进 87651466

              欢迎进入18入口l大象党办 郭颖 87658481

  附件:2015年年终慰问明细表

  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201614